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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礦井下用防爆電機如何選型
發(fā)布時間:2010.07.17

    煤礦井下作業(yè),工作條件復雜艱苦、環(huán)境惡劣,負載隨地質條件變化而變化,作業(yè)范圍限制多,有撞、碰與冒落等危險,有潮濕、淋水、油、乳化液等對電動機的影響,又有瓦斯、煤塵的爆炸危險、設備運行中振動大等不利條件。如何保證電動機在運行中不出事故,對電動機的正確選型至關重要。因此對電動機的選型必須充分考慮上述工作環(huán)境與條件,使電動機本身在結構、性能等方面適用于工作環(huán)境與條件的要求。所以,選用電動機時應考慮以下原則:

1 防爆電動機應根據傳動機械的工作特點和環(huán)境條件,選用匹配的功率、電壓、轉速、起動轉矩和過載能力。采煤機由于截割的煤層有時夾矸石,且煤層硬軟不均,因此,電動機運轉時過載現(xiàn)象經常發(fā)生。機巷運輸機、特別是回轉工作面刮板運輸機,經常過載起動,在運轉中又突然堆積煤塊或滾入煤塊,因此,過載現(xiàn)象也經常發(fā)生。故應選取高起動轉矩防爆電動機。

2 防爆電動機必須是國家認可的檢驗單位檢驗合格,并取得防爆合格證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,同時具備國家煤礦監(jiān)察局煤安辦發(fā)放的下井證。

3 根據運行安全、維修方便、技術先進、經濟合理的原則進行綜合分析,科學選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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